• Sep 13 Tue 2011 22:58
  • 老闆

身為一家店,也是唯一一家店的老闆(兼員工),這是他的王國,然而在客人侵入王國時,他所顯現的驕傲或客氣,便顯示出一位老闆的格調。
老闆能有什麼格調可言?關鍵在於他在乎的是什麼。如果他在乎的是錢,那麼對人愈客氣。這很好辨認。但如果他在乎的是錢以外的東西,客人在搞清楚甚至是搞不清楚之前,很可能被老闆趕出門。那有什麼了不起,大不了去別家。但無可奈何的是,你就愛他店裡頭賣的東西,你喜歡老闆的品味,但得先試著面對他的怪脾氣。
我記得第一次踏進這家店時,張望了半天,與其說是店,不如是工廠更為貼切,於是我出聲叫喚了幾聲,還是沒半點動靜。我拿起手機撥通了介紹我來這間店的朋友:「你確定是這裡嗎?很像資源回收場吔!」老闆冷不防地從一堆漂流木中鑽出頭來:「什麼資源回收場!」他的老花眼鏡雖然垂到鼻子中間,但銳利的眼神中殺人的氣勢不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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熬了七天的上班日,終於來到兩天的連假。
很難跟不是這個行業的人解釋,我的假日不一定在週末,但該放的天數跟大家一樣。好不容易放了假,但總得規劃一下,在空白的四十八小時,計畫做些事情,讓朋友問起時,讓自己回想時,自信地回答我做了什麼,即便只是打掃廁所。
所以我有了兩天的假,本來想睡個夠,但還是習慣性地早起,走到陽台,發現早晨安靜並且涼爽,於是說服了懶細胞,整裝出發去騎腳踏車。前幾天在同學面前發下豪語,要從板橋騎到淡水。想想今天是個出發的日子,原本想騎到中途的重陽橋,一階段一階段鍛練,最後騎到淡水。是的,原本想騎到重陽橋,後來體力還可以,於是設定目標騎到關渡紅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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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猛聽草莓救星,以及前身Nylas,最近耳朵除了草莓救星,沒有別的了。
最初從〈自在〉聽起,接力的是〈褪色的彩虹〉、〈It's not the end of the world〉、〈瑣碎的小事〉,再回到Nylas的〈Love for free〉。聽的習慣會是一連幾天或幾夜,都是同一首歌,聽爛了,再換下一首,現在幾乎都聽爛了,這幾首輪來輪去。
上一次把歌聽爛是陳綺貞的歌,這一次是草莓救星,比起陳綺貞,我更喜歡草莓救星如詩又隱晦的歌詞,像把祕密藏得好好的,別人都沒有發現。無聊至極或低落谷底,我喜歡蠟筆的歌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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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籤詩Floral Oracle Poetry
芙蓉Hibiscus
千林掃作一般黃,
只有芙蓉獨自芳。
喚作拒霜之未稱,
看來卻是最宜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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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醒來
就被時間拖著
半閉的單眼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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匆匆出門但其實通勤時間還很充裕的上班族OL,掛著異常冷漠的臉孔,如果仔細一看,或許可以發現眼睛周圍水腫的痕跡,她穿越同樣尖鋒時刻通勤的人群,搭上手扶梯,又下了手扶梯。在出了目的地捷運站旁的超商買了早餐組合套餐,面無表情地用悠遊卡付了錢,提早了二十分鐘來到了工作的銀行。
超商的店員結完帳之後,另一個上早班的店員來接班。那店員謝謝她幫她值了大夜班,下次再請她吃飯。她工作了一整個夜晚,下班回家時,已經累癱了,她得先上床睡覺,晚上還得上課。白天家人都去上班不在家,整個屋內就只有她一個人,時鐘在牆上靜靜地走著。當她醒來,已經下午四點,煮了麵條當作午晚餐,準備趕赴六點的夜間部的課。
今天上課的是新來的年輕老師,雖然年輕,但也快四十歲了,戴一副黑框眼鏡,看上去還算正常,不會讓人聯想到他會跟相親扯上關係,或許上課接觸的學生也只在乎下禮拜期中考到底會出什麼樣的題目。事實上,他還沒開始出題,還沒把題目交到教務處那,他昨天去了相親,那女子看上去容貌端正,似乎也沒有什麼不良嗜好。對方都互有好感,決定下次約去看夏卡爾展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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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清節連假的時候,勉強買到一張早晨的票,於是展開回家32小時的路途。
我在早晨七點半搭上車,在車上昏睡了一陣,醒來已經台中路段,已經開始小塞車,然而早已料想到這樣的情況,所以準備了耐心慢慢磨。到家時差不多十一點半。我告訴來接我的爸爸,我下午要去同學會。原本預計吃完中餐才出門,但同學臨時改時間,在我回家還待不到三十分鐘,他們就來我家接我了。
所以我回到家,又出了門。中午和下午去了同學會聚餐,下午又續攤去了古坑走走,一轉眼已經黃昏。我已經很久沒有好好看看故鄉的落日,與都市的黃昏截然不同,在都市,我甚至沒有注意到黃昏落日,喔,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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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的晚上,圖書館如往常地寧靜,館內的讀者約有二十幾個,值班的館員只有一個。窗外的車水馬龍,由於隔著一層毛毛雨及黑夜,也陷入一陣安靜的氛圍,適合美好閱讀的品質環境。
那些互不相干也互不相識的讀者們,突然停下手邊上的閱讀,其中幾個互使了眼色,好像事先分組好,有兩個人直接走向大門,手腳俐落地把大門關上、鎖上,在館員剛注意到這樣的舉動,正要站起身制止時,有人從後面用手巾摀住他的嘴巴,另外有人訓練有素地把電話線拔掉,把每一個監視器鏡頭都塗黑。
館員掙扎著,但畢竟寡不敵眾,其他人孔武有力地把他手腳綁在椅子上。奇妙的是,其他讀者並沒有反抗,也沒有人試著報警,似乎是共謀或串通好的,達成統一的共識,只形成讀者那方強勢地壓倒氣勢,唯一的人質則是館員。
此時館員心中不是恐懼,而是滿腹的疑問,幹嘛搶圖書館?綁架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圖書館員,比起威脅一個銀行行員,更沒經濟效益吧。稍微有點數學頭腦的人都應該知道這個道理。到底要搶什麼呢?圖書館內的書嗎?那麼只要夠卑鄙、夠沒公德心、夠小心,小人都能把書夾帶出去,即使被發現,也能在館員面前,無辜地抱歉:「我忘了借了。」
或者真的這麼自私地想擁有,那就光明正大地借回家吧,不用還,真的不用還,就用一生的借書權利來換取這書的持有權吧。既然偷書這麼容易,何必大費周章地綁架圖書館?這小小的公共圖書館絕對不會有什麼值得拿到富士比拍賣的古董書。
或者是想搶館員的皮夾?那館員只是個小小的書記,一個月的薪水不會超過三萬元,在台北不吃不喝三十年也買不了房子、討不了老婆、更別說助他好孕。每天都帶便當上班,他的晚餐還在電鍋裡加熱呢!何必綁架他,讓他吃不了晚餐呢?何況晚班只有一個人,晚餐只能在櫃檯上吃,當有讀者來借還書或來找麻煩,他得停下手上的湯匙,面帶微笑且習慣地進行著瑣碎卻極重要的工作。所以,他的皮夾裡最多不會超過三千塊,而今天剛好是月底,最後的一張一百元在昨天加值悠遊卡用掉了,只剩零錢了,他身上若真的有什麼有價值的東西,大概就那張悠遊卡了,裡面至少還有七十元,因為從家裡到圖書館的通勤路程,得花上兩段票的錢。
其中一個讀者說:「要不要遮住他的眼睛?還是我們要不要蒙面?這館員已經幹了七年了,他連我家有幾個人,常看什麼書都知道。」另外一個讀者說:「不用了。我們可以殺他滅口或是威脅他要保密,不然我們就猛投讀者意見,讓他每天回讀者意見回不完。」
館員的意識清楚,雖然已經餓昏了,但他記得這些人的臉,有些常來借視聽資料,有些愛來借限制級圖書,有些準時追討股市相關的雜誌。是的,他都認得這些人的臉,只要他們秀出他們借閱證,他就能知道他們借了哪些書,哪些書快逾期或已經逾期,或是哪些預約書到了未取,就他記憶所及,在場其中兩位的預約書就還沒借,而且今天就是取書期限,喔,職業病和雞婆的個性迫使他得提醒讀者,今天借還書時間在閉館前半小時截止。但沒有人注意到他想說話,或沒有人想知道他想說什麼。
但這些綁架圖書館的讀者沒有什麼太大的動作,有些讀者甚至坐下來繼續自修,或看報紙、雜誌。主謀的幾個人居然討論起下一次的綁架日期,有人說五月五日吧,有人說,那天是休館日,圖書館沒開館。說著說著,竟七嘴八舌地爭執起來了,「不是都星期一休館嗎?」「哪是!那是隔壁縣圖書館!」「怎麼開放時間都不一樣?」「那問問館員最準了!」於是大家終於同時轉頭望向館員,館員才徐徐地說:「下次的休館日是五月五日,休館日是每個月的第一個禮拜四,只有七月是最後一個禮拜四。」
大家面面相覷了大約三十秒,有人開口說:「他的嘴巴怎麼沒有用膠帶摀住?」然後又互相指責地爭論起來,音量愈來愈大。館員在旁邊也束手無策。突然閉館的音樂響起,有人說,要閉館了,那散場吧。於是有人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,在閱讀的讀者把報紙、雜誌放回原位,有人把門打開,讓大家魚貫出去,最後離開的一個女學生,還挺有良心地把綁住他的結解開,臨走前還有禮貌地道再見。
館員弄掉身上的繩子之後,搔搔頭想到剛剛發生的事,百思不得其解,想起有一個同事說過:「這是一個瘋子很多的地方。」
果然沒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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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並不是特別愛蝴蝶的人,只是想親近大自然,看看傳說中蝴蝶的身影,想像一大片蝴蝶飛越高速公路的情景。

在清明節回家那兩天,去了一趟林內的觸口去看紫斑蝶飛越國道的景象。但剛好去的那天早晨天氣轉冷,看不到蝴蝶,只看到介紹告示牌上的圖像。要打道回府的時候,來看蝴蝶的遊客愈來愈多,我心裡嘀咕著想告訴他們,別來了,沒看到蝴蝶。但這畢竟是他們追尋蝴蝶蹤跡的旅程,讓他們追尋,然後失望而歸,等待明年再繼續追尋。
回到台北之後,又看到賞蝶協會辦了賞蝶的活動,正好我有放假,於是起了大早,到仙跡岩去看看那裡有些什麼樣的蝴蝶。但也不巧,昨晚天氣下雨,今天早晨陰天,還下了點雨。導覽員開門見山地告訴我們,今天應該看不到蝴蝶。不過走在仙跡岩的階梯上,導覽員仍介紹了不少植物,有些是蝴蝶會棲息及吸食的樹種。
一邊聽著解說,一邊翻翻手上的蝴蝶圖鑑,有些蝴蝶有著亮麗的顏色,但最讓我驚奇的不是多亮麗的翅膀,而是有些蝴蝶的翅膀就是枯葉或綠葉的顏色,保護著並低調地展示牠們的存在。即使在晴朗的好天氣,如果不仔細尋找,大概也不會發現。
最後導覽員說,大自然的東西可遇不可求。兩回起了大早專程去看蝴蝶,但在某天,在公司前的花圃,不經意看到一隻斑蝶,雖然形單影隻,但也是一個小驚喜。
的確是可遇不可求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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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歲逐年加一地增加,雖然還沒到衰老的地步,但可以感到微弱但明顯的下坡,以及脂肪的囤積,促使應該開始運動的念頭,目前自給自足的運動有騎腳踏車和慢跑。

對於一個不擅運動的女生來說,到公園的操場慢跑或許是自主性及方便性高的運動。在太陽下山後,在失去紫外線威脅的夜晚,安心地繞著操場慢跑,慢、慢、地、跑。
然後不經意地與朋友聊起做些什麼運動,交換心得。剛開始慢跑,其實有些三分鐘熱度加上無事可做,突然像燈泡一亮:「那不然來跑步好了。」所謂有氧運動,是需要耗費三十分鐘以上的,但對於急性子的我來說,過了十分鐘就已經不太耐煩了,總是跑了一圈又一圈,超過那些阿公阿嬤,又被青春期的學生超過,一圈又一圈,盯著時鐘,不耐煩地想什麼時候分針才會指到三十。
朋友說他討厭運動,他後來想通為什麼討厭,因為他總是想把時間用到極致,如果只是運動,好像是件空白的事。但是如果在跑步機上,架著一個螢幕,可以邊跑邊看電影或電視之類的,才會覺得有價值。
對照自己,我想自己也是,不運動的原因或許是因為得空出一塊時間,雖然只是短短三十分鐘,看一場卡通就沒了,但有時就是沒辦法耐著性子做完,有時甚至二十分就想結束了。於是給了我一個啟示,那麼慢跑時來聽聽音樂吧。如果單純是音樂,我聽歌只聽當下喜歡的歌,然後同一首聽幾十遍,聽到爛了,再換下一首。
如果慢跑三十分鐘,一首五分鐘的歌,我會聽上6遍以上,那麼我大概更加無聊。所以我聽了音樂五四三的節目,有音樂,也有馬世芳的談話主持。我甚至融入成為真正的聽眾,跑步不再無聊,但仍注意規律的呼吸吐吶。試驗之後,果然持續了耐煩的三十分鐘,並不厭倦。
音樂五四三的來賓是草莓救星。我最近養成慢跑的習慣,我最近在聽草莓救星,我最近慢跑時,在聽草莓救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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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僅有聯絡的國中同學映辰的邀請,去了幾位國中同學的聚會。國中畢業之後,我極力奔向未來的世界,把慘綠的青春期拋在腦後,所以我是屬於「消失」的那一種,低調而拒絕同學會。而僅與一兩位同學聯繫,勉強最低限度的聯繫。

在餐廳外碰面,早到的相互驚呼地寒暄,晚到的看來既陌生又熟悉。常問到問題不外乎是現在在哪裡?在做些什麼?或者討論起不在場的同學的近況。說著說著,有些人生活在同一個場域,卻遇不到對方,有些人卻奇蹟似的巧遇多次。大家的相貌也改變不少,我說,要是我在路上遇到你,我應該認不出你來。
要離開餐廳的時候,彥勳給了個結論,這是個十年的同學會。我一時會意不過來,十年!有這麼久了嗎?我用手指一算,五專五年,大學三年,出社會兩年,還真的是十年!經過十年,再與老同學重逢真是奇妙。其實聊得很開心,因為真正感覺到大家都仍是真誠的國中同學,因為大家或許還正年輕,並沒有太多的銅臭味或交際話。
我想我真正不願面對的是那充滿壓抑的青春期,而在老同學的笑談中,慢慢地釋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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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聲音以女生來說,不算溫柔,也無法像有些女高音在看見蟑螂如高音符號般發出尖叫。當然也無法像林志玲的娃娃音般說話,十幾歲之後說話融入性格,二十幾歲之後說話的方式就定調了,甚至有些咄咄逼人。

這都是後天的事。先天上來說,能夠說話就是件值得慶幸的事,我的聲音雖然不算高,也不算低。但我最近發現在一天中在剛開始發聲的時候,聲音的確是比平常略低,所以如果早晨透過話筒傳達到熟悉的朋友耳中,他應該在聽到喂那一剎那時,絕對不會認出那是H的聲音,甚至會覺得是個男人的聲音,但接下來仍可經由說話的方式及內容,得以辨識這的確是H。
這麼說來,我想起國中在徵選合唱團團員時,我在試唱時,聲音不知為何就是比其他女生低。音樂老師問:「你聲音天生就這麼低嗎?」懵懵懂懂的年紀該如何為自己辯護?支支吾吾地回答,大概是吧。最後果然也沒被選上團員,所以當班上絕大部份的女生為了合唱比賽在課堂上缺席,剩下寥寥無幾的女同學,以及全部的男同學,彷彿來到了男校,那麼那小小尷尬的心境應該不難想像,尤其就是有那麼一個男同學白目地調侃我們是不會唱歌的母雞。
這對一個低音又敏感的國中女生造成不大不小的打擊,像打水漂一樣,在水面上彈跳,就是不甘願沉入水底。不知道從哪聽來的「偶像歌手加入不了合唱團」理論,最佳例子是伍佰,伍佰在合唱團裡唱歌能聽嘛!這理論多少平衡了一些不平衡的心態。於是之後在一次歌唱作業中,稍稍扳回一些顏面。唱完下台之後,同學說我唱得不錯,老師雖然沒有流著淚說:「我真是後悔當初沒把你選進合唱團。」但她也給了令我眼睛一亮的分數。
我的聲音平凡無奇,我是早晨女低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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