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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了很久,終於買了一件皮衣。
焦糖色,M號,連帽。試穿了之後,鏡中的自己頗為心動,真是適合嬌小的女生。原本店員還推荐黑色的,但黑色皮衣一看就太酷、太帥了,焦糖色比較溫和。
女人啊,提著一袋戰利品,一路上一直到回到家的那天晚上,總是欣喜若狂。隔天就迫不及待地想穿出門。於是在寒冷的冬天早晨穿出門,步行到捷運站,發現天氣出乎意料地好,還射出了太陽的光線。不少人穿了毛呢大衣、羽絨外套,都脫下吊在手上,可見不是只有我覺得熱。
突然覺得這幅景象有點可笑,高高興興地把新衣穿出門,結果落得只拿在手上的下場。下班時天色已晚,溫度下降,穿上皮衣正好保暖。看著倒映在捷運月台上黑色透明壓克力牆的自己,沒來由地想到聖修伯里。
聖修伯里是不是也穿著皮外套飛行?在三萬英尺的高空上,穿著帥氣的皮外套翱翔天際,既保暖又防風,或許該找他來拍皮衣廣告。我看看映在壓克力牆上的自己,神氣的樣子,彷彿搭上捷運就可以助跑起飛!
皮衣、飛行,加上聖修伯里,真是美好又不著邊際的想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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