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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把就能握住的桃紅色小熊被我咬斷了一條腿。

並不是餓了,只是單純想咬東西,可能像佛洛依德所謂的「口腔期」沒有得到滿足。我把腿塞進嘴巴,口水沾溼了絨毛。不知道為什麼,似乎要試試牙齒銳利度,突然狠下心來,咬斷了他的腿。啪地一聲,斷掉的當下,我卻後悔莫及。早上睜開惺忪的眼睛,發現熊和他的腿在床邊。

在出門前,我心虛地把他們都藏了起來。

傍晚回到家,想起受傷的熊,幸運地找到粉紅色的線和針,把熊和腿縫合起來,像外科手術那樣。由於絨毛的關係,俢補的縫線並不明顯,甚至看不見。縫好之後,聞到殘留的口水味,把他泡到肥皂水裡,又浸了柔軟精。

我想,應該看起來一點痕跡也沒有吧。過了幾分鐘之後,我將他丟進脫水機裡,將箭頭轉到了5。脫水之後,除了還留有幾滴水的重量,他看起來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。

我用曬衣夾夾住他的耳朵,打算晾個三天三夜,裡面棉花的溼氣乾透才行。我沒有問他腿痛不痛,也沒有說對不起,但我的確非常後悔。

他被曬衣夾揪住,懸在半空,很努力地不露出痛苦的樣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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